③轻轨。品种在"8"的标准(5)中规定。主要有9、12、15、22、30kg/m 等不同轨型,其断面尺寸和轨型类别等如6-7-11所示。技术条件详见"8"中标准(3)。
钢轨的类型是以每米长的钢轨质量千克数表示的。我国铁路上使用的钢轨有75kg/m、60kg/m、50kg/m,43kg/m和38kg/m等几种。
钢轨的长度和其他几何尺寸及公差等,由"8"中有关轻重轨相应标准规定。
我国钢轨以每米大致重量的公斤数,可分为起重机轨(吊车轨)、重轨与轻轨三种:
由于用量较大,尚需进口一些按我国技术标准要求的理化性能和按国外有关标准方法判定的钢轨及钢轨附件。进口生产国有日本、德国、法国、英国、俄罗斯、澳大利亚等。
钢轨是铁路轨道的主要组成部件。它的功用在于引导机车车辆的车轮前进,承受车轮的巨大压力,并传递到轨枕上。钢轨必须为车轮提供连续、平顺和阻力较小的滚动表面。在电气化铁道或自动闭塞区段,钢轨还可兼做轨道电路之用。